当前位置:首页 > 纪检监察 > 政策法规 > 党纪条规
 
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镇江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意见
 

各辖市、区教育局党委,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党委,市属各学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深入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教育生态,为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就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关注民生为主线,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落实“四个规范”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更充分的5909.com现代化,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学校办学行为更加规范。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意见》要求,督促区域和学校落实自查自纠工作责任,突出难点问题、盯住关键时段,加大检查频度和随机巡查力度,及时通报问题学校、区域,并跟踪整改成效,确保规范执行不留死角,持续推进不留后路。积极引导学校走规范、健康的科学发展之路,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办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5909.com。

  2.促进教师从教行为更加规范。强化教师队伍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施师德师风问责制,严禁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辅导、培训等,坚决遏制有偿家教行为;坚决制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师德失范现象,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3.促进教育收费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收费公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始终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2018年,我市教育收费投诉举报数要继续控制在全省最低行列。

  4.促进系统作风建设更加规范。把作风建设列入年度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全面组织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教育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加强中小学基本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更大的力度推动全市教育系统转作风提效能,全面提振对标苏南、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高办学能力和服务水平,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三、工作举措

  (一)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组织走读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学生集体上课。

  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照省定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特别是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实施。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严格执行“一教一辅”要求,不引导、不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知识竞赛。学校课表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3.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学校组织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学校组织考试不超过2次。除高三年级可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不超过3次的高考模拟考试外,不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违规跨施教区组织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入学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普通高中一律不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不统计、公布和炒作考生个人或集体的中、高考成绩。未经许可,公办普通高中不跨辖市(区)招生。

  (二)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不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强化对经济薄弱地区的支持,充分调动乡镇对教育投入积极性,适当提高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认真做好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落实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政策,拓宽教育投入渠道。全面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加强对教育重大政策落实和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审计,深化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2.突出重点治理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收受家长礼品礼金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治理成果, 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深化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各地中小学校结合教学实际,严格按照“一教一辅”的原则,从镇教办发〔2013141号文件《推荐目录》中选择1套。坚决查处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3.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收费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公开曝光、重点约谈、行政问责等手段,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对发现的乱收费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优化信访受理办理机制,加大直查直办比例,加大通报力度,对情节典型、性质严重的问题坚决公开通报,强化警示震慑功能。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加强师德宣传,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全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建设贯穿于认知、体验、践行之中。结合庆祝第34个教师节,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月活动,讲好师德故事,做好正面宣传,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引导各地建立健全新教师宣誓、在职教师重温教师誓词、老教师光荣退休制度,强化教师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鼓励教师参与多种形式的公益服务,引领社会风尚。

  2.突出师德激励,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作用。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教师,评选推荐“感动江苏教育人物”,积极选树优秀教师典型。配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做好“当代教师风采”专栏和“寻找最美教师”活动,组织开展2018年度镇江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活动,提升教师职业的崇高感和荣誉感。

  3.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辖市区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探索教师自评、学生(家长)测评、教职工互评、考核组测评、社会测评等“五位一体”的师德测评体系。加强无偿补课备案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志愿导学活动。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继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建立重大舆情响应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四)深化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服务行为。

  1.密切联系群众。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的思想观念,认真兑现服务承诺,创基层信赖机关,做群众贴心干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和完善机关干部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等制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强化服务意识。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化担当精神,提升工作效能、坚决与慵懒散拖等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主动作为,聚力聚焦发展,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能。认真落实“机关干部进校服务日”制度,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群众,带着问题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3.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大力纠治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发放津贴补贴,培训、会议、学习、考察等活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重点解决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积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教育环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管党风就要管廉政、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基本要求,树牢担当精神,增强行动自觉,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业务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标准,细化分工,分解任务,真正形成整体联动、稳步推进、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2.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教育行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及时纠正。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基建、采购、财务、招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形成有效的内部监控和有力的社会监督,促进教育行风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校长接待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三评”(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社会评教育)活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学校工作。

  3.注重宣传引导。要密切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成果、经验、做法以及教育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进一步培育和树立身边的典型,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十大亮点评选活动,进一步放大文明优质服务品牌效应,树立教育良好的形象。

  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镇江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3月21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2印发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教育局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5253号-1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标识码:3211000053    苏公网安备 32110202000126号
今日访问: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