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提升责任督学教育理论和督导专业水平,掌握开展督导的工作规范,增强督学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开展督导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镇江市专职责任督学(共6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
2018年4月—7月
四、培训内容
以督导理论与方法、挂牌督导实践、督学专业能力、专业选学4个模块为主。(内容见附件1)
五、培训方式
采用网络专题讲座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全员参与和任务驱动相结合等混合式方式。(内容见附件1)
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2018年4月20日前将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报名表(附件3)报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电子邮箱:342360161@qq.com,联系人:姚宇,联系电话:85011910。
附件:1. 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实施方案
2. 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名额分配
3. 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报名表
镇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