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职社科,市区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2号)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并及时了解职业院校招生情况,请各地各院校安排专人于7月15日至11月15日间,每隔10天统计一次,填写《2018年镇江市职业院校招生情况旬报统计表》(附件)。各辖市(区)院校招生情况由职社科汇总后,发至我处邮箱zjzs77@126.com,市区有关院校径报我处邮箱,报送的招生人数须与招生部门、计划部门保持一致。
镇江市教育局职社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