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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立德树人”教育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和学校内涵特色建设,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总结与推广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现将2018年镇江市中小学(幼儿园)“立德树人”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工作者。

  二、论文选题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教育发展的现状,应对教育的未来需要和挑战;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与时代精神,总结教书育人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反映学校文化建设、内涵发展、特色建设和家校共育等。

  三、参评要求

  1.申报。各辖市(区)、市属学校(单位)按照分配的篇数(见附件一)统一在规定时间截止之前提交。

  2.体裁。参评论文需围绕“立德树人”的主题,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不含教学设计)、实验报告等;也可以是个案研究、教育随笔、教育活动案例等,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论文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已经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不在参评之列。

  3.格式。参评论文的电子档文件名需统一,格式为:“2018年镇江市XX市(区)XX学校(选择填写某某‘小学’、某某‘初中’或某某‘高中’)参赛论文+题目”,电子文档正文中请一律隐去个人信息(个人信息请提供给各报送单位负责人,由其统一填写在《参评论文汇总表》上)。正文前要有“摘要”(200字以内)和“关键词”(3-5个)。引文要准确无误,引文注释统一在文末,每页编号,按通用学术规范格式编写。文章格式设置为:标题三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论文篇幅在5000字以内;纸质稿题目下面不要出现校名、姓名,直接打印论文,参赛论文《信息表》(附件二)连同论文装订在论文前一页。

  四、提交时间

  辖市(区)及市属学校(单位)提交论文时间:2018年9月底。请各市(区)、市属学校(单位)将论文汇总表(附件三)一式1份及论文纸质稿一式1份(含信息表)寄(送)镇江市教育学会(镇江市观音桥巷55号),电子稿发邮箱。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论文评选由镇江市教育局主办,镇江市教育学会承办。各辖市(区)和市属学校(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活动。

  2.本次评选将设一、二、三等奖(市级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市级参评人数的10%、20%和30%)。

  3.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优秀论文汇编成册并将组织“立德树人”论坛进行推介和宣传;获一等奖的论文同时选送省教育学会参加相关评比。

  4.联系人:姜洪根;联系地址:镇江市观音桥巷55号。

  联系电话:13952921559。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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