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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辖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提升责任督学教育理论和督导专业水平,掌握开展督导的工作规范,增强督学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开展督导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镇江市专职责任督学(共6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

  20184月—7

  四、培训内容

  以督导理论与方法、挂牌督导实践、督学专业能力、专业选学4个模块为主。(内容见附件1

  五、培训方式

  采用网络专题讲座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全员参与和任务驱动相结合等混合式方式。(内容见附件1

  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2018420日前将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报名表(附件3)报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电子邮箱:342360161@qq.com,联系人:姚宇,联系电话:85011910

  附件:1. 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实施方案

  2. 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名额分配

  3. 镇江市责任督学网络培训报名表

  镇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4月17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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