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完善治理体系,推进内涵建设,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民办教育专家人才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主要职能
专家库对我市民办教育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开展民办学校(含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检查和评估;组织和指导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组织和开展民办教育培训和调查研究,承担市教育部门部署的其他非连续性评选、评审工作。为我市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供决策支持。
二、推荐条件
1.熟悉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比较系统的教育、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背景。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作风公道正派。
3.长期从事教育研究或教育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的理论研究、管理经验。特别是在民办教育研究、管理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研究,并有相关研究成果的优先评聘。
4.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学)的教师,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师范专业或相关教学背景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获得省、市级及以上表彰,获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称号优先推荐。
5.教育系统的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推荐。
6.身体健康,有参加相关工作的经历。
三、推荐范围及名额
推荐人选以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或科研工作,在教育领域有较高影响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为主体,以有丰富教学及管理经验、了解教育改革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老教育工作者,长期在基层从事民办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为补充。
各辖市区推荐人数(含行政、教研、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培训机构等不同办学层次):20人。
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基教、发财、人事、职社、学前、安稳处、督导处、行政服务处):各1人。
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单位(教育信息化中心、教育装备中心):各1人。
四、相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本着对我市民办教育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上报候选专家名单。
2.遴选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组织评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拟入选民办教育专家库的成员需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入选后,推荐单位要保障其参与全市民办教育相关工作的时间。
3.被推荐人要认真填写“镇江市民办教育专家库人选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中所列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个人申报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至各地教育部门;各地教育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同时填写“镇江市民办教育专家库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市教育局职社处;
5.市教育局对候选专家进行复审,确定总结市民办教育专家库人员名单。
6.专家库管理机制采用相对稳定、定期调整的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
7.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专家库建设工作,在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中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准高的人员推荐上报,于4月20日前将“镇江市民办教育专家库人选信息登记表”及“镇江市民办教育专家库人选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镇江市教育局职社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jzs77@126.com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88916319
附件:1. 镇江市民办教育专家库人选信息登记表
2. 镇江市民办教育专家库人选信息汇总表
镇江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