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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一版头条报道我市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编者按:4月2日,《镇江日报》一版头条报道我市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教育惠民、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创新资助工作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提升我市教育的服务水平的经验做法。现全文转发,以飨读者。
 

                       不让一名孩子因贫困失学 

                  我市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本报讯(唐守伦)我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教育惠民、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创新资助工作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提升我市教育的服务水平,市教育局被评为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昨日,从市教育系统获悉,去年我市投入扶贫助学资金6337.27万元,惠及学生7万多人次。
  “我市现已建立起以政府资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多渠道筹措助学资金,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至高等教育的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市教育局局长刘元良介绍,为保障我市家庭困难学生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我市以实施精准资助为抓手,以资助育人为载体,以助力教育扶贫为目标,从细化资助程序操作入手,建立健全贫困学生档案,实施精准助学,让困难家庭孩子上学无忧。实行资助学生名单公示,主动接受媒体、师生、家长、社会监督,让资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督促各校严格规范学生资助工作。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我市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自2010年10月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以来,我市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的公共财政支撑体系。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予以保教费全免,经费由所在辖市区财政保障。扬中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幼儿园免收一年保教费政策,一年最高可为每名幼儿家庭减轻经济负担2700元。
  我市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不仅补助学费,还补助校服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午餐费。各地还通过整合社会力量架设贫困学生成才通道,丹阳市吕叔湘中学开办了“宏志班”,帮助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完成高中学业,成就“知识改变命运”的美好理想。学校专门成立“宏志领航”工作小组,制订宏志班培养方案,为宏志班配备优秀教师。同时,开展“党员牵手宏志生”活动,以谈话、书信等形式,从学习、生活、心理上“一对一”全方位地帮助“宏志生”。首届“宏志班”44人参加高考,32人达到了本科分数线,演绎了一曲“宏图寄党恩,志远为国强”的动人篇章。“宏志班”形成的“特别有纪律,特别能吃苦,特别讲团结,特别有志气,特别懂礼貌,特别有作为”的“宏志精神”,激励全校师生“立宏伟志、抒感恩情”,逐步形成了“不比生活比学习,不比基础比进步”的精神风貌。
     我市还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等宣传渠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加强对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覆盖率,让贫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提高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资助工作的满意率,彰显资助工作的社会效益。同时,还注重受资助学生的心理辅导,营造阳光受助、体面受助的良好氛围,并开展感恩励志教育和“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将资助工作逐步融入教育工作全过程,使学生学会饮水思源,激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扩大资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载2017年4月2日《镇江日报》第1版头条)


  

 

 

 

 

                              唐守伦   供 稿 
                             责任编辑   张 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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