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的《市属学校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暂行办法(试行)》(镇教办发〔2015〕67号),现将2018年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市属各校(单位)2017年招聘的、见习期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见附件1。
三、考核方式
采用平时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平时考核由基层学校负责(附件1),年终考核采用一堂汇报课、学生满意度测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家长满意度测评,附件2)以及查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情况等方式进行。学校综合评议后得出转正定级考核综合得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优秀”, 综合得分89-75分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合格”,综合得分74-60分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 综合得分60分以下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学校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延期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转正。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写“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表”相关部分;
(二)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根据其一年来的教育教学情况,打出平时考核分;
(三)组织评委对新教师汇报课进行评议;
(四)考核小组通过综合评议,打出年终考核分;
(五)学校汇总转正定级考核情况,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六)学校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并附“不合格”人员的有关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校(单位)要对照考核暂行办法,认真做好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新教师不予转正定级,终止聘用合同:汇报课考核不合格;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新教师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
2.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的新教师,从见习期满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镇江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3.各学校(单位)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请于2018年9月21日前完成并上报相关材料至局人事处。联系人:吴娜,联系电话:88916342。
附件:1. 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
2.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3.新教师转正定级课堂考核人员情况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