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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小学生五好小公民“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镇江市中小学生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红旗飘飘引我成长”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镇教办发〔2017128号)的安排,今年该项主题教育活动演讲比赛将于5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内容

  必须紧紧围绕“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读书征文活动主题,紧密联系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实际。

  二、名额分配

  1.全市演讲比赛:丹阳市4名(中学组2名,小学组2名);其余各辖市、区及镇江新区各2名(中学组1名,小学组1名);市属学校2名。

     2.市属学校演讲比赛:各校原则上选送1名学生参加。

     参加演讲比赛的学生名单和演讲题目辖市区于511日前、市属学校于54日前报市教育局关工委,联系人:陈天峰,电话:85026021

  三、时间地点

  1.全市演讲比赛:516日下午2:00在江苏省镇江中学附属初中(原市实验初级中学,南徐路26号)举行。

  2.市属学校演讲比赛:59日下午200在江苏省镇江中学附属初中(原市实验初级中学)举行。

  参赛选手请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比赛场地。

  四、有关事项

  1.参赛学生要求脱稿演讲,不配音乐 、布景(含ppt)。

  2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评分采取10分制。

  1)突出主题,执行时限(2分)

  2)举止文雅,仪态大方(2分)

  3)联系实际,有感染力(3分)

  4)表达流畅,普通话标准(3分)

  拟邀请评委5人。评委对前3名选手演讲后一次性亮分,后面每名选手演讲后及时亮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参赛选手应在班级、学校举行演讲比赛的基础上选拔。组织比赛活动要评估安全风险,确保师生的安全。

  演讲比赛的具体事项,由市教育局关工委负责。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2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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