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五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8〕2号)和《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五批特级教师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镇教发〔2018〕26号)精神,现就做好省第十五批特级教师申报人员多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1.时间、地点:2018年4月7日上午9:00,镇江市第四中学(仁章路48号)。
2.内容及形式:主要考察被推荐者的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和个人人文素养。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
3.有关要求:请申报人员携带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具体见当日考场安排,迟到30分钟人员视作弃考)。除相关文具外,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和参考资料进入考场,凡发现以作弊论处。
4.结果运用:笔试成绩占评审总成绩的10%,不及格者不予推荐。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教科研成果答辩
1.时间、地点:2018年4月28日上午7:20前到镇江市第四中学指定地点报到。
2.内容及形式:
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以模拟课堂教学的形式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评。
⑵教科研成果答辩:考生对个人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研究的课题)等情况进行答辩。专家根据答辩人申报材料中提交的教科研成果现场随机提问,进一步深入考察被推荐者的教科研能力。
3.相关程序:
⑴申报人员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抽签,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安排到相关准备室。结束后将有关的材料交与工作人员。
⑵进入准备室后,申报人员按照教学能力测试内容进行准备,准备时间20分钟。申报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准备室。
⑶考生进入相应面试室,将抽签序号告知评委,依次开始教学能力测试和教科研答辩。教学能力测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申报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面试室。
⑷测试结束后,申报人员将答题纸交予工作人员,离开面试室。
4.结果运用:
⑴教学能力考评结果占评审总成绩的10%,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⑵教科研答辩结果占评审总成绩的5%,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现场考察
1.时间:2018年4月下旬-5月上旬,具体时间由考察组提前通知。
2.形式:对公示中涉及信访举报的人员,市教育局组织考察组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教师测评、学生测评和个别访谈。
3.有关要求:参加测评的教师数不少于全校教师数的2/3,参与测评的学生数不少于申报人员所任教班级学生数的90%。填写《近五年教学工作量认定表》(见附件)并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公示,考察当天交与考察组。
4.结果运用:考察结果将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测评
同意率、满意率不低于85%。如出现近5年课时弄虚作假或其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根据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对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地区及有关负责人实施问责,且减少该地区、该学校下一年度同类评审和评优评先名额。
请各地、各校及时将多元评价的相关要求告知申报者,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联系人:邹旭、李小方、张伟斌,联系电话:88916357、88916343、88916341。
附件:申报人员近五年教学工作量认定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