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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镇江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镇江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和市属各学校(单位)年度工作要点(计划),请于3月16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王健盛,电话:88916290。
镇江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4日
抄 送: 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卫文体委,市关工委,市人社局,在镇高校,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印发
 
镇江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继续按照“优化服务,回归本真,改革创新,幸福师生”的路径,以新时代5909.com“135工程”为载体,瞄准“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一大目标,落实“提质量、促均衡、增活力”三大任务,实施“学校建设、品质提升、身心发展、人才成长、全面改革”五大行动计划,进一步回归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呼应人民群众更均衡更优质更多元的教育需求,持续推进新时代5909.com“上好学”新征程。
总体目标:
1.事业发展总体水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9%,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9%以上,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100%。
2.重点工作:继续推进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扬中市、润州区对照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92分,其他辖市区综合得分达90分。继续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扩大扬中市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句容市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配套政策,并逐步在全市推开。
3.民生实事项目:坚持服务导向,着力深化“基层党建质量年”“精准服务优化年”“机制改革深化年”三个年建设,努力做好年度民生实事。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4所。完成市三中改扩建、5所学校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重点推进江南学校校园东扩、市实验初中易地迁建,实施一中创建高品质示范高中的综合改造工程,推进南师大中北学院(丹阳)项目二期工程和南京师范大学镇江附属小学项目建设,启动与省内品牌民办教育集团合作办学项目,创建50所智慧校园。
创建项目:
1.综合类:创建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创成1个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1个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
2.学前教育类:创建15-18所省市优质园、1-2个省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
3.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类:创建6-7个省级课程基地、1-2个省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
4.职业教育类:创建1所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2个以上省现代化专业群、2个以上省现代化实训基地、1个省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示范基地,以及1所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
5.特殊教育类:创建1-2个省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建设项目。
6.校外教育类:镇江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创建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营地。
主要任务:
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防腐拒变工作能力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中央纪委工作报告,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落实中央“十个深刻领会”和省“突出五个聚焦”要求,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强化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推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主责主业意识。按照“持续推进、强化督查、动态考核”的要求,积极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完善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区制度和党建督导员制度,加强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将“查、述、问、评”作为党建责任考核的有力抓手。
3.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筹办市委党校教育分校。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的“五项制度”,办好建党对象培训班。对青年教师进行专业发展和政治培养双引领,大力吸收优秀的骨干教师加入党员队伍,努力把党员教师培养成为业务骨干。完善和坚持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党内表彰激励机制,坚持党员政治生日制度,积极开展“最佳党日活动”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发挥教师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建设。
4.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管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实施“强责工程”,进一步传导压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细化完善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主体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继续推动廉洁文化进校园。加强监督检查,市、县两级教育工委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中督查,定期开展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督查。继续推进市纪委监督意见全面整改落实,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三查一监督”工作机制,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和保障市委巡察工作,继续开展对市属学校、单位专项巡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健全完善具有教育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入排查重要权力节点,强化风险防控。
5.全面优化审计监督职能。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纠错防弊功能,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管理的审计力度。开展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等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学校食堂账目不全、收费不规范、开支混乱等问题。落实整改问责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二、瞄准教育现代化目标,科学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6.深入开展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道)、先进学校创建工作。继续抓实、抓细、抓优2018年教育现代化“双创”工作。建立“双创”“回头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学校自查、辖市区复查、市级抽查、整改提升四个环节。加大对教育现代化典型学校的培育,全面增强教育现代化软实力。
7.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深入落实《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修订《镇江市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18-2035)》。探索建立幼儿园园舍建设审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完善长效管理与督查机制,清理整顿无证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发展,通过培育市级课程基地、创新年检结果运用方式等,提升民办园整体办园水平。确保90%以上的幼儿在公益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依托国家、省、市、区四级课程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
8.扶持特殊教育优质健康发展。成立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进社区和送教上门及远程教育为补充,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机构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特殊教育体系。研制《镇江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立不同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医教结合项目的实施,逐步配足配齐专业人员,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工作的有效性,推进融合教育经费、队伍、管理及康教一体化保障机制建设。  
9.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免试就近入学,一律不举办特殊班、特色班。促进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鼓励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总结推广“改薄”工作经验做法,确保各项改薄任务全面完成。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注重对课程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等软指标的研究和监测。聚焦广为关注的均衡编班、课程开设、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作业量等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各校建立规范办学长效机制。加快市属初中教学集团化管理机制,鼓励各地进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建立义务教育教育教学视导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视导工作。
10.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健全以教学案为核心的质量保障机制。完善课程猫平台,有效促进学校教研组建设和校本教研质量。建立过程性激励考核机制,牵头推动建立过程性管理反馈和考评制度,制订市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建立教学视导常态机制,加强对全市普通高中和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视导,促进高中学校教学管理精细高效。优化拔尖生群体培养机制,形成拔尖生群体的培养策略与实施路径,有效谋划与实施高二年级竞赛学科辅导与培训。学习研究、贯彻落实省中考改革新要求,积极稳妥实施初中地理、生物学科的计分政策。规范高效做好2018年中考考务组织、命题、阅卷、录取等工作。做好2018年度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宣传和协调工作。加强新疆内高班规范化管理,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确保安全稳定,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11.支持中职教育优质创新发展。推进职业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机制,全面开展职业学校教学诊改工作。启动五年制高职教学质量市级检测工作。实施《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组织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职业学校编制和发布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保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继续做好“3+3” “3+4”等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工作,加强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建设,推动中职校与相关高校培养过程的深度合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加强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建设,推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信息化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职业学校信息化环境下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能力。举办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教学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和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滇西方案”以及陕西渭南和新疆农四师对口支持计划。
12.推动社会教育优质按需发展。分梯次推进国家级、省级各类社区教育创建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推进开放大学“学习苑”、社区教育“一镇(街)一品牌” 建设。举办第二届“镇江市社区教育艺术节”。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农村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全年培训5万人次。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针对老龄化现状,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率。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镇江市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和设置标准》,探索教育培训机构退出机制,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登记。加强教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诚信教育方式。
13.实施高等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强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市与在镇高校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委教育工委高校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制定《2018年镇江市与在镇高校联席会议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积极搭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配合市有关部门,推进高校毕业生留镇计划。积极推动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升本进程。配合省教育厅做好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改革,完成30%抽检任务,严把新增教学点关口。
14.推动教育信息化、国际化升级发展。完善教育云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完成与丹阳、句容、扬中、丹徒的教育城域网的跨网互联。加强本地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开辟“中考、高考名师讲座”和“寒暑假名师辅导直播”等视频板块。全面推进与澳大利亚洛克汉普顿市教育友好合作交流。推动与台湾新北市“家校合育,共助成长”主题教育交流活动。做好STEM课程专项技能的引智培训工作。
三、紧扣质量效益主线,不断增强素质教育实际成效
15.进一步提升德育工作实效性。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推进“八礼四仪”养成教育。按照”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理念,建好区域和学校两大类德育研究实践基地建设,实施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探索建立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学校、辖市区两级德育工作评价体系。举办全市班主任基本功竞赛。推进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运行,继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认证。完善“三位一体”育人网络,开展首批家校合育试点学校工作,建立家庭教育志愿者、讲师和指导师的培训、考核制度。继续创建中小学学生社团优秀学校、书香校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大赛。做好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表彰工作。继续开展家庭贫困学生帮扶、高考“圆梦工程”。加强法治教育、国防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组织少先队辅导员、禁毒教育等师资培训。推进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工作,加强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少年宫及各辖市区校外教育机构的协同合作,推进研学旅行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馆校衔接”工作,发布第四批“校馆衔接”的场馆单位。开展 “小橘灯”志愿服务和“五好小公民”主题活动,推进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先进学校创建、家长学校总校建设工作。
16.进一步加快实施新课程方案。贯彻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深入学习与研究新高考方案,研究新方案下学校常规管理的新特点,新变化,稳步实施新一轮课程教学和考试评价改革工作。组织学习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用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有效整合市区高中教学资源,强化校际合作,着重抓好集体议课和课堂教学等环节,以教学案的校本化实施促进国家课程校本化的建设。
17.进一步推进体卫艺工作。规范开展中小学体卫艺教育工作,加强体艺课程建设,改善体卫艺教学条件,完善学校素质教育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和艺术素质测评制度。确保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95%以上,优秀率10%以上。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营养不良等学生高发病综合防控工作试点。继续开展省健康促进学校、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推进校园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教师整体专业素养
18.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多形式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2018年度镇江市“十佳”教师评选表彰。组织开展“学生(家长)评议教师、教师评议校长、社会评议学校”等活动,切实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健全师德师风常态化监管体系,以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和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师德失范事件。建立师德事件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大力改革志愿导学活动形式,强化无偿补课备案制度建设。
19.加强专业培训、培养工作。加强各级教师培训统筹规划,完善市、县、校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加强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建设,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分学科网络集中培训,规范实施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发展合格校、优秀校、示范校评选活动。加强市、县两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力争新增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不少于1家。推进基于岗位的持续、混合、互助式培训,提升新入职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实施乡村教师“领雁工程”和“助力工程”,做好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和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免费培养工作。加大教师学历提升力度,确保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学历比例达96%,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87%,初中教师本科学历比例达97%、硕士生学历比例达8%,高中教师硕士生比例达20%,职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3%。
20.加快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工作。健全完善各类人才选拔、培养、使用、考核管理机制,深入实施全市中小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创新实施“特级教师讲师团、骨干教师教练团、青年教师成长接力团”等主动发展项目,办好“三边(田边、水边、山边)学校教师工作站”和“城乡教师发展共同体”。做好省第十五批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做好市第七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第一批骨干教研组长、第三批“教坛新秀”、第二批市属骨干教师评审工作。以突出师德、能力和实绩重点,探索开辟高层次人才评审“绿色通道”。做好新疆可克达拉镇江高级中学对口支援骨干教师选派工作。组织第五批市名校长教育思想报告会,继续办好全市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举办全市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
21.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管理。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立德树人和心理健康作为教师招聘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作为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前提条件,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严把“入口关”。不断深化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力度,紧贴教育教学一线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强化教师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改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办法,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深化教师招聘面试前置试点改革,探索借助5909.com云建设建立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探索教师退出机制。
五、依托省教育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22.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公办园为主,非营利性民办园为辅,其他园为补充”的多元办园体制。实施“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镇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加强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优化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落实学前教育经费“五有”标准,财政性投入合理增长。按照公益性和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科学调整幼儿园保教收费标准,探索建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3.继续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大推进力度,实现试点地区高中、初中、小学改革全覆盖。强化校长专业能力建设,整体规划校长培养培训。加大调研分析和督导评估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校长职级管理办法,形成具有地区特点的校长职级制改革体系。其他辖市区根据部署要求,确定实施步骤,全市布点、整体推进。
24.继续扩大“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和“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改革步骤”,认真总结推广句容市改革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扩大改革实施范围,建立辖市(区)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参与的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编制使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交流轮岗、考核评价和绩效分配等管理方式,强化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职能,打破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建立校长、教师交流配套政策,推行交流公示制度,促进师资均衡。
25.优化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教育督导改革,提高教育督导实效。完成第九届市政府督学换届工作。建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例会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教育督导工作的新机制。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26.完善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投入与运行机制。持续开展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推进力度,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加强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合作方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混合所有制试点项目办学的投入与运行机制,推动试点项目在管理和运营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
27.推进教育治理体系改革。按照“放管服”有效结合的原则,推动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激发学校自主办学活力。按照“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和配套制度建设,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完善学校内部监督机制,全面建立学校视导员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督导工作。推进学校教育评议会制度建设,促进学校评价向家长和社会开放。
六、优化教育督导服务,大力提升督导工作专业水平
28.继续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督查。积极参与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监测,依据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结果,针对教育资源布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学业负担过重等,研制督导评估方案,开展精细督查、考核评估,着力推动教育重点工作的落实、热点问题的化解、难点问题的解决。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切实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创建成果,指导各辖市区积极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
29.优化对辖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督导。根据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办法(试行)》《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指标(2017年)》,建立政府相关部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制度。认真组织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2017年度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反馈和问题整改情况回访等后续工作。修订完善2018年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和细则。
30.提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按照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落实条件保障,拓展督学范围,创新督学方法,切实提高督学实效。探索跨区域责任督学联合督导、专项督导,加大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力度。继续推进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完成市属学校第四轮三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指导市属学校制订第五轮三年发展规划。
31.加强专业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结合市政府督学换届工作,探索建立督学持证督导和督学资格制度。面向全市建立满足各类教育评估的专家库,引领全市教育督导评估队伍专业化发展。建立和完善责任督学考核评价制度,提升教育督导效能。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人才引进等多种途径,提高督导评估人员素质,保证督导评估质量。加强与苏南各市合作交流,建立跨区域督导评估高端人才共享机制。加强对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考核,表彰和宣传优秀督学的先进事迹。
七、营造良好教育氛围,切实保障教育和谐稳定局面
32.持续强化安全稳定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第2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学校安全月”主题活动。编制《学校应急演练简明手册》,全面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实操培训。编制《镇江市中小学配电房安全管理规程》。加强学校安全监管,组织召开全市中小学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加强学生集中接送安全监管,鼓励相关辖市(区)有计划地配备专用校车。组织开展“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创建活动。
33.着力优化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新闻主题宣传,加大先进典型报道力度,完善重大教育政策发布和解读制度。加强教育舆情采集和研判,主动做好舆情引导,做好诚信教育宣传。加强与驻镇媒体宣传合作,建好市教育信息网和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
34.进一步做好其他工作。切实加强语言文字、教育法治、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档案、保密、教育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与退教协、统战、双拥及学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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