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教育法规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
                     省教育厅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制订本标准。
   一、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
   (一)教育理念先进。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育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强化人人成才、多样成才和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理念,让每位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和充分发展。
   (二)办学行为规范。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并逐步减少。学校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无违规编写和订用教辅材料等行为。
  (三)助学体系完善。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四)办学规模适度。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二、学校人才与队伍建设
  (五)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办学思想端正,思路清晰,法规意识强。校级领导成员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政策、管理和业务水平。领导班子作风民主、凝聚力强,中层干部精干健全,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教师结构优化合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编制标准以及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学校专任教师及卫生保健教师等教学辅助人员。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比例符合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序时要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专任教师的15%以上,其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骨干教师总数的10%以上。
  (七)师德建设成效显著。全体教师具有较强的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重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注重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无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现象。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八)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师教学理念先进、执教风格鲜明,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注重发挥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功能,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专业开发能力和学具使用研发能力。教师培训进修制度健全,专业发展规划完善,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卓有成效,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
  (九)教研科研形成制度。学校教研科研机构健全,教研科研工作扎实开展,校本研修制度化,教研科研成果交流和推广机制完善。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意识,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有切合本校实际的课题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三、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
  (十)德育为先全面落实。建立完整、务实、高效的德育体系,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科教师等全员德育工作到位、网络健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学校管理等各方面,各学科教学体现德育内容,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十一)课程管理制度健全。全面实施国家课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无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随意调整教学进度和课程难度等现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鲜明,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体现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发科学有序,课程实施载体建设形式多样。
  (十二)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普遍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学习困难学生得到针对性帮助。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有机整合,教学质量管理科学、保障有力。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教学实践体系基本形成。
   (十三)体育美育切实加强。坚持健康第一,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严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加强美育,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艺术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强化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并形成学校特色项目。
   (十四)评价体系科学合理。把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实施适合的学习评价策略,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基本形成,素质教育校本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课业负担监测与问责制度建立健全。
   (十五)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学习态度端正,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习惯基本养成,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身体、心理健康,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优良率达30%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无违法犯罪现象。兴趣爱好广泛,超过80%的学生有一项以上爱好或特长。
   四、硬件设施与条件保障
   (十六)校园布局合理美观。校园建设规划和功能区划科学,周边环境良好,学生交通方便。生均占地面积小学20平方米以上、初中25平方米以上,寄宿制学校每名寄宿生增加10.5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5平方米以上。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跑道和一定标准的风雨操场,生均校舍面积和活动场地高于国家建设标准。
   (十七)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配齐配足专用教室和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数量充足,满足教育教学、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安全卫生。配有适合残疾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基本设施。自备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十八)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学校教育装备按《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配备。积极推进新技术和新媒体进学校、进课堂。教学仪器设备有效使用、科学管理,并形成制度。
   (十九)财务管理规范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科学合理使用公用经费,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五、学校管理与办学特色
  (二十)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校园校务管理、教师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保人员和安全设施齐全,有突发事件预警处理预案。
  (二十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学校管理实现信息化、科学化。校长负责制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教师绩效考核和流动服务考评制度完善。
  (二十二)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充分挖掘学校历史传统,校园环境建设富有文化底蕴和教育内涵。整体规划学校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打造特色节日文化。重视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样,班级文化富有特色。注重开发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促进学校文化与社区文化的融合互通。组织文化凝聚力强,教师合作发展机制完善,体现共同的教育信念和卓越的文化追求。
  (二十三)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有独特的办学风格和先进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教育科研、学校管理富有特色,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
  (二十四)社会各界满意度高。学校办学成绩显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达90%以上。

 

 

                    郑峤 供稿
                  责任编辑 徐波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教育局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5253号-1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标识码:3211000053    苏公网安备 32110202000126号
今日访问: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