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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关于实施《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
 

  中共镇江市委  镇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的意见

  为继续提升5909.com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多元教育的新需求,服务镇江后发先至、跨越发展,现就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着力完善现代教育体系,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实施国家战略,为把镇江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提供更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更广泛的知识服务。

  总体目标。立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新平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提高质量、推进创新、服务社会的工作方针,到2012年,办学条件、教学质量、教育投入、管理水平、教师素质继续领先江苏;2015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出理念先进、条件优越、质量一流、制度创新、保障有力的5909.com;办出适应经济社会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群众满意度更高的5909.com;办出更具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省内一流、富有特色的5909.com,为到2020年建设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奠定基础。主要标志是:

  —— 形成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学校与社会、家庭横向沟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同发展,全社会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人人学会终身学习,终身享有教育机会。

  —— 形成优越的学校办学条件。学校建设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适应,与城乡功能定位布局相匹配。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达到省定各级各类优质标准学校90%以上。

  —— 形成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进入江苏第一方阵,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和创新技能显著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广泛应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各类教育体现规范、和谐、多样的特点,教育的选择性进一步扩大,教育者得到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 形成多元开放的教育格局。政府教育公共服务更加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改革发展,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更加紧密,区域教育合作交流进一步加强,教育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教育活力和教育效益不断增强。

  到2020年,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普遍开展,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8%以上。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公平而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9%以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和均等化。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教育的选择性、优质性和特色性更加明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渗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5%。教育信息化水平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大师生利用信息技术教学的能力明显增强。市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建成面向全民、伴随终身的教育体系。

  三、分项目标和主要任务

  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要突出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的主题,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㈠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业合格率均达95%以上,普通高中拔尖人才人数量、本二达线率达到苏南城市平均水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优秀率分别达90%和10%以上,艺术考核合格率95%以上。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70%以上的高中生能熟练掌握一门职业技术或劳动技能,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

  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使命。要构建有效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民族和时代精神、社会主人荣辱观、传统美德教育,推进生命教育和生态教育,注重学生意志品质磨砺和团结协作精神培养。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分别突出行为养成、道德认知、情感体验和理想信念的教育重点,形成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教育序列。创新德育实施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构建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的德育工作体系,强化学校德育主渠道作用;激活学科德育内涵,打造一批精品德育课程;强化全员育人、学科教育教学全过程育德;推动校外教育基地建设,繁荣发展校园网络文化。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艺体类课程、通用技术课程、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设,并保证课时总量达到规定要求。全面实施“阳光体育工程”,完善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制度,增强学生体魄,培养学生重视体育锻炼和健康生活的良好习惯。加强艺术教育,积极开展音乐、美术、舞蹈、戏曲等各种艺术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探索信息化教育新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推动课程教学与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形成开放、互动、共享的教育模式,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掌握获取知识的能力,丰富学生的课外学习和研究。加强对学生进行媒介素养教育,增强正确理解、合理运用大众传播媒体等信息网络的能力,提高学习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知识和技巧。建成全市教育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完成包括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五大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数字化校园工程,丰富网络教育资源,推广网络远程教学。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引导教师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减轻过重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大力提高教学质量。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重视人文和社会科学教育,提高学生语文阅读能力,增强学生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实施中学数学、物理和化学学科振兴计划,提高学科教学质量竞争力。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把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创造思维和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合作沟通能力,贯穿到课程教学的全过程。加强研究性学习和实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发展综合技术教育,提高学生的设计能力和动手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赴市外、境外交流学习机会,开拓学生视野。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明晰县(市、区)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中小学的职责。县级政府要强化提高教学质量的组织领导、规划布局、教学设施、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课程设置、教学常规、考试评价、教学环境和支撑体系方面强化管理、加强督导、创新评价。教科研部门要构建新型教科研体系、深化教师培训、开展专题研究活动,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优质服务。学校要把教学质量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教学环节,使每一名教师的教学都能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质量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能学有所成、学有所得。改革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鼓励与支持不同基础的学校都有明显进步。

  ㈡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奠基青少年学生幸福人生

  新建幼儿园40所,使省级优质园比例达90%以上;国家级学前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在省内外推广,辖市(区)均建成“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普通高中60%达省四星级标准,其中1-2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普通高中。

  发展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完善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公办幼儿园为主、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为主、鼓励多渠道投入、支持多体制办园的学前教育体系。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新建幼儿园均符合省优质园标准,大力改善老城区、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提高每所幼儿园的保教质量,100%的公办幼儿园建成省优质园,农村、城市在公办园入学的比例分别达80%和50%。优化学前教育教师结构,公办园学前教育专业、事业编制教师分别达95%和50%以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优质特色幼儿园,为群众选择个性化、特色化服务提供机会。积极发展0—2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学前教育质量、幼儿家长和看护人的科学育儿水平全面提高。

  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坚持公平优质的价值取向,使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达到优质均衡:具有现代化标准的办学条件,城乡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教育装备水平均达省定Ⅱ类标准,共享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建成省级现代化标准学校比例达85%以上。学生受教育机会公平,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校内均衡编班。实行标准班额,小学、初中班额为40人、45人以内,并扩大小班化教学比例。到2012年,城区小学和初中择校生比例每所学校低于10%,“择校”现象明显缓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师资配置大体均衡。每所学校生师比、教师学历均达到省定标准,教师学科结构合理,满足课程教学需要。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中高级职称教师及骨干教师比例在学校之间大致相当。教学质量全面提升,面向所有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重点关注学困生,使每一个孩子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每所学校学生学业合格率在95%以上。办学水平优质均衡。提高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县以上特色学校建成率和省级现代化学校创建率分别达70%、85%以上。

  加快普通高中品牌建设。以高质量、有特色、多样化为目标导向,着力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优质高中资源品质,打造镇江普通高中学校品牌。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树立品牌,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精细学校教学管理,探索多种培养方式,使高中毕业生本一、本二达线比例逐年提高,拔尖人才不断涌现,力争2015年达苏南平均水平。坚持以特色发展创建品牌,普通高中要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发展校本课程,创新育人模式,在德育、科技、艺术、体育、第二外语、校园文化等方面形成20个在省内有影响的地方和校本发展项目。坚持以多样化办学发展品牌。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探索拔尖学生培养模式,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转变学校发展方式,探索建立高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机制,试点对超常学生进行特殊培养,鼓励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扩大普通高中在省内外的影响力、竞争力,使之成为吸引优秀生源、培养创新人才的基地。

  加强特教学校建设。润州区新建1所培智学校,市办好1所高中阶段特教学校,每一所特教学校都达到集教育、康复、培训和监测为一体的省现代化特殊教育示范学校,丹徒区、新区办好1个特教辅读班,实现“按需供教”的优质特教资源的全覆盖。有机整合残障学生教育与康复内容,健全轻度残障儿童随班就读质量保障体系,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接受学前1~3年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残障学生比例达80%以上。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教教师专业化水平,完善特殊学校教师津贴制度。

  ㈢发展优质创新的职业教育,建设开放互动的终身教育

  易地新建技工学校2所,职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创建1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从业人员培训率达60%以上;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率分别50%和30%以上;老年教育普及达40%左右。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员工和转岗、再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教育培训资源。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渠道,为学生的多元发展提供保障。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重视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向普通学校开放课程和实训资源。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推进职教资源整合优化,公办职校、技校调整到10所,其中市属4-5所(不含省属、民办职校)。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创建3所国家级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其他学校达到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学校标准。建成30个省级高水平示范专业,5个国家级示范专业,6-8个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6个工人技术培训中心,2-3个省级职业院校学生创业基地。

  改革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要求,调整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和人才素质结构,实现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推进以培养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课程改革行动计划,中职学校省级以上示范专业全部建成课改示范专业,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成为国家、省级课改实验学校。加强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强化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探索课堂与实训地点的一体化,实施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新模式,为镇江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输送德高技强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培养创业创新创优人才。实施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六个二工程”,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行业企业的资源优势。全面推进创业教育,加强职业学校创业基地和项目建设,实施职业能力提升与创新人才培训计划,形成具有职教特色的创业与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市级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制度,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强化学生技能训练,强调实践导向,融教、学、做为一体,选拔培养大批职业院校学生高技能标兵、创业创新优秀群体。

  健全完善终身教育网络。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健全市级社区大学、县级(市、区)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和村(居)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选择一批街道、乡镇开展学习型社区建设试点。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办好各级老年大学,形成以老年大学为骨干,以社区教育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依托在镇高校、中职(技工)学校、大中型企业等建设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的继续教育平台,建设各级市民网上学习中心,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整合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类资源,建立面向社会的开放共享机制,拓展教育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引进培育20个跨省、市的区域品牌培训机构,并依法加强规范管理。

  开展各类社会教育。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农村教育、老年教育和妇女教育,开展与市民社会生活、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医疗保健密切相关、灵活多样的各种教育活动,丰富个体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为社会提供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新闻媒体的社会教育职能。加强企业职工技能教育和培训,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农村建设创业培训。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培训,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积极提供经费和物质支持,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活动,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

  ㈣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提升在镇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水平。鼓励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在镇高校主动对接我市未来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制造、海洋工程等产业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层次,为镇江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支持高校以学科骨干和创新团队为核心、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国家或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形成一批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处于国内国际前沿、具有标志性的重大科技创新与教学改革成果。支持和服务在镇高校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高等学校。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和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为主要任务,以提升师资素质、优化专业结构、改善办学条件为重点,主动对接我市产业结构升级的实际需求,优化专业体系,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稳定高专办学规模,建成专业结构合理、办学特色鲜明、人才质量上乘、富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高等专科学校,争创省内一流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实验实训设施建设,努力建成1~2个省级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建成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2~3个,省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3~5项。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成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职业院校,建成1~2个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成3个左右省级五年制高职特色专业或品牌专业,建成4项省级精品课程。鼓励、扶持地方高校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应用性研究,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提升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

  ㈤ 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义务教育、普高中职、市属高校教师研究生比例分别达10%、30%和50%以上,中职学校、市属高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0%。特级教师达100名,其中教授级高级教师20名、省以上教育名师10名、“镇江人民教育家”5名,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达1500人。

  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引导教师做充满爱心、品格优秀、业务精良、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倡导教书育人、敬业爱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良好师德风尚。大力宣传先进教师典型,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建立教育、监督、考核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激励机制。每两年表彰一次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师德标兵。

  加快优秀教师群体建设。大力引进培养优秀教师群体,对地方高校、中小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人事编制上优先安排。政府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教育事业,对获得“江苏人民教育家”荣誉称号的奖励20万元,对引进的特级教师、教授以上的学科领军人才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安家补贴。严格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的比例。深化中小学教师培养“三三三”工程,建立教师分层动态能级管理机制,通过竞争教坛新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等,激励不同起点的教师争先创优、创新创造。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著书立说研用相长,努力成为创新型教育教学专家。支持中小学设立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的传帮带作用。

  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完善市、县(市、区)、校三级教师培训网络,建设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培训基地。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目标,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开发以优秀教学案例为载体的培训课程,努力改进教师培训模式,提高教师专业知识、管理能力、教学技能。“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校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时间不低于500学时,50%以上的外语教师参加出国强化培训。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或培训。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通过经常性的渠道和机制,鼓励更多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有计划组织城镇优秀校长和农村校长挂职交流,加强管理和考核,确保交流质量和效益。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促进农村教师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探索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机制,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农村学校紧缺学科、薄弱学科师资短缺问题。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必须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两年以上。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条件,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稳定农村骨干教师队伍。

  三、主要政策和措施

  ㈥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开放,增强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

  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重点,着力推进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事制度、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提高各类教育的整体开放度,进一步激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活力。

  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政府统筹、分级负责、职责明晰、分类管理”的原则,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县级统筹,县(市、区)、镇(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辖市(区)政府负责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办教师配备与保障、生均公用经费筹措,负责各类幼儿园注册审批及常规管理,指导教育教学工作。镇(街道)要加大幼儿园建设投入,改善办园条件,负责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社会力量办园管理。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强化县级政府责任的同时,发挥镇(街道)支持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奖励优秀教师的积极性,落实镇(街道)在组织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维护学校教育秩序及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责任。健全市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市级政府统筹市区职业教育的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人社、国资委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完善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发展机制,加大对高等教育规划和指导力度。

  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格局。推进高校、公办中小学多形式办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学校。探索让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优秀校长(园长)及团队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共享先进管理经验,促进薄弱校(园)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推动地方高校、职业院校办学主体多元化改革,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推动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幼儿园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高标准高质量办学,提供优质特色个性化服务。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完善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社会保障制度。

  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在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时,统一县镇、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科学核定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编制标准。深化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建立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及教师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建立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深化教育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学校分配制度,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教师倾斜。

  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公办中小学治理结构,健全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制度,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校内管理机构,建设“精简、高效”的管理团队。中小学要通过制订、实施和评价三年发展规划,增强自主管理、自主发展意识。推动地方高校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行使决策权,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推进教育扩大开放交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全市中小学有境外友好学校的比例达10%,20%的学校有适合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办好省级国际预科学校、双语教学基地,建设10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扩大教育国际化规模。加强海外教师培训基地、汉语推广基地和学生交流基地建设,加强校长、教师海外培训。提高境外师资培训的效益。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国际化校本课程,加强双语教育和国际理解教育,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并能参与国际事务的国际化人才。

  ㈦优先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各类教育保障水平

  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市及辖市区要严格依据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核定的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预算内教育经费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年提高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2011年起,每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拨款标准分别高于省定基准定额的15%左右。制订普通高中、中职(技工)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款标准,当年达到1000元/生和1500元/生,以后逐年提高。成人教育经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元,以支持学习型城市建设。按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的5%、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教师工资总额的1.5%足额安排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特级教师、县(市、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全额纳入预算。此外,积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健全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每平方米校舍维修经费按照20元标准安排,新增财力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健全完善帮困助学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弱势群体、困难家庭助学金全额纳入预算。三年内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建设债务。

  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落实好支持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一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做到足额征收,并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主要用于中小学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特别要重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不得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弥补财政赤字或抵顶教育事业拨款。违者按苏办发〔2004〕21号文件严肃查处。二是落实新建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实施新市镇建设工程时,要按规划留足教育用地,在出让商品房土地、安排经济适用房及农居房土地时,教育用地及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打入土地拍卖底数,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委托教育部门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不得发放预售许可证。按规划无需单独配套学校和幼儿园的,但相应施教区现有教育设施需要进行增容的,项目开发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增容费用。公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是国家教育事业政策性投资,属于国有教育资产,需由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产权手续并举办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发改委和规划、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应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三是足额征收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和有重点的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四是免除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五是盘活教育闲置资产,处置闲置教育资产应减免除上缴省的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拍卖所得收益(含溢价部分)全部返还教育部门,用于中小学建设或偿还学校建设债务。

  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保障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市将建立对辖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比例,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逐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地方高校实行以市级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终身教育实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继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提高企业、行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争取各方面社会资源支持教育发展。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基金会建设,完善教育捐赠政策,为捐赠者提供更多的便利,鼓励企业、家庭和个人更多地投资教育,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健全教育经费监管评价机制。建立政府教育经费增长的督导考核、年度公告制度,将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用和财政分配教育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财政教育经费增长未达法定要求和省、市核定比例的,要限期补足。政府每年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教育经费增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逐步形成财政与审计部门的专业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内部审计监督和学校日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实现公共教育财政支出预算公开化、透明化。建立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制度,对于截留、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加强教育专项经费投入的绩效评价,逐步形成制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㈧加强和改善教育工作领导,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教育现代化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提供惠及全民、有质量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要健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四套班子领导联系学校等制度。党政一把手要对教育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各级领导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经常研究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每年为教育扎扎实实地办几件实事。

  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系统党员素质和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园民主,推进校务公开,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建设和谐校园。加强新时期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教育行风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制度上保证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教育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法办学行为,健全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救济制度。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以完善各类学校章程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学校正确行使办学自主权。依法管理国有资产和学校法人财产。完善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健全学校内部救济制度,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结合,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全面开展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职(技校)的督学工作。丰富和创新督导内容,建立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等制度。健全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团,推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问责制度。

  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优先发展教育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强化振兴教育、人人有责的共识,营造兴教助学、无上光荣的氛围。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促进人民群众理解参与教育改革和发展。引导社会各界更新教育观、成才观、用人观,共同担负起培养下一代的责任。发改委、财政、公安、科技、人社、国土、建设、税务、物价等部门要增强服务教育的主动性,提高服务教育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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