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规划财务 > 规划与统计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82号)及省教育厅关于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全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

  请各地各校认真梳理本地本校教育事业统计制度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统计设施设备配备、统计报表档案(含电子文档数据)管理、统计台账和统计经费保障等情况,特别是要对近三年来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详细筛查。各辖市区要组织基层学校认真开展自查、复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要按照各级各类学校数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抽样学校,市教育局将组织随机抽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并形成自查工作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201846日前报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对弄虚作假、措施不力、整改不实的,要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联系人:朱志坚,联系电话:88916396,电子邮箱:fzghycwc@126.com

  附件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312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3印发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教育局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5253号-1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标识码:3211000053    苏公网安备 32110202000126号
今日访问: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