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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镇江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教育局、发改经信委,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高中阶段学校:

  为认真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9%以上,根据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以及今年初中毕业生数的实际,现将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辖市区及市属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

     二、各辖市区及市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凡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的一律不予建档。

  三、各辖市区及市属中职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有序地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和生源落实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附件: 1.2018年镇江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2018年镇江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职业中专部分)

  镇江市教育局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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