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逐步建立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测体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08〕29号)和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10〕6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综合监测与评价。
一、监测与评价范围
全市普通小学。
二、监测与评价的内容和方式
1.内容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养等。
2.方式为考查与观察、笔试与面试、访谈与问卷调查等多种评价方式。
三、实施办法
(一)第一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1.方式为面试、现场观察、测试、问卷调查等。
2.德育常规检查。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至6月上旬间进行,具体按照《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镇江市中小学德育常规工作飞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教办发〔2018〕81号)要求实施。
3.体育大课间、学生体能及技能抽样检查。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间进行,测试对象是每辖市(区)各2所小学。现场观察被抽样学校的大课间开展情况;在三至六年级中随机抽取的1个年级的60名学生,观察学生技能掌握情况、测试学生体能发展状况。
4.学生学科素养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测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中随机抽取的2门。测试对象为辖市(区)的2所小学,在三至六年级中随机抽取的1个年级的60名学生。
(二)第二阶段:学业水平测试。
1.四年级测试。全市所有小学生参测,时间为6月26日。测试方式为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时长分别为70、60、60分钟,由市教科研中心提供试卷电子稿,由辖市(区)组织实施和评价。各学科测试试卷将根据学科特点,采取模块组合形式。
2.五年级(或六年级)测试。时间为6月15日,在五年级、六年级中随机抽取1个年级。测试对象为市区所有小学和辖市各3所小学该年级的小学生。测试方式、测试学科、考试时长、试卷满分、试卷结构等均与四年级测试一致,由市教科研中心组织实施。
四、结果反馈
综合监测结果将向各辖市(区)反馈。各辖市(区)和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测试情况分层次分学科做好更全面、细致的分析,以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关注核心素养,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组织实施
1.实施部门
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监测与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基教处负责组织协调,体卫艺处、德育处、教科研中心具体实施,各辖市(区)要指定专门部门、人员配合。
2.组织要求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不得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得调整抽样班级及学生,更不得停课或加班加点对参测学生进行集中复习辅导,不能因测试而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3.经费开支
以市级统筹为主,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适度分担为辅,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2018年小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监测与评价工作日程安排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抄 送:市教科研中心。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 |